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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制度是什么意思?
2023-10-06 04:59:56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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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制度,是一种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国家通常被称作集体谈判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就是指用人单位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条件、职业培训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依法经过谈判达成一致协议,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该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用此协议规范劳动和劳动管理行为的法律制度。中国的集体合同制度最早起源于劳动立法运动。1921年中国党成立,中国党以领导工人运动为己任。中国党内部组织中国劳动组合部抓住北洋军阀宣布恢复国会制定的机会,拟定了《劳动立法原则》和《劳动法大纲》,发出了关于开展劳动立法运动的通告,掀起了中国历史上的劳动立法运动。《劳动法大纲》确认劳动者有“缔结团体契约的权利”,最早提出了争取集体谈判权的号召。中国党的劳动立法运动在中国有着重要的影响,争取集体谈判权是党领导的劳动立法运动的一项重要的内容之一。1924年11月,以孙中山为首的广州国民颁布了《工会条例》,这个条例确认了工人有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有权代表劳工与雇主签订团体协议即集体合同。这是中国第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规定了中国工人组织工会的权利和工会代表劳工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1926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在广州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劳动法大纲决议案》,决议案重申了工会代表劳工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初期的各个军阀颁发的有关劳动的立法如《工厂通则》、《工厂条例》以及统领西北的冯玉祥地方军阀颁发的《劳动法》中,都有关于劳工团体协约权即集体谈判权的内容。再次取得执政权以后的1930年颁发了《团体协约法》,这是在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真正具有国家意义之关于集体合同制度的法律。时期颁发的《工厂法》也包括了集体合同制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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