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拆迁中的经济补偿问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区别及联系。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补偿,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农民的生活来源而给予的补助费用。补偿对象和标准不同,土地补偿费与征地面积和产值有关,安置补助费则与被安置人口相关。
法律分析
随着这些年来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很多乡下房屋都因城市发展建设被拆迁,拆迁后家家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经济补偿问题。这里就和大家说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区别是什么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联系是什么。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叫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的土地对土地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人。
根据《关于深化改革和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土地补偿费的主要部分要给被征地农民,为此,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先后制定了本省、市、区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
二、什么叫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安置补助费是针对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为保障其被征土地后的生活来源给予的一种生活安置性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权人。
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联系是什么?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都属于征地补偿款,但各自补偿对象及补偿标准各不一样。土地补偿就被征收土地面积,标准为征地公告之日前3年年平均产值的6到10倍;安置补助,则是针对于需要被安置的人口而言,补偿标准也不一致。
结语
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乡村房屋因城市建设而被拆迁,经济补偿问题备受关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此扮演重要角色。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因土地征收所造成损失的补偿,而安置补助费则是为了安置农业人口提供生活补助。尽管两者归属对象和标准不同,但它们都属于征地补偿款项。了解和区分这两者对于拆迁户以及相关部门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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