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
1、生产型
生产型指在征收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
2、收入型
收入型指在征收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
3、消费型
消费型指在征收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
二、纳税对象有哪些类型
1、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2、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三、征收范围有哪些
1、一般范围
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2、特殊项目
a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b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c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d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e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3、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