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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委员承包工程违法吗
2023-10-06 22:34:28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主观:

村委不能确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土地管理部门做为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作出决定。,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土地确权后,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四)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如果老人是户口无子女,这种情况下,2018年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土地由村集体回收。,如果老人是非户口有子女,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以及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2014年《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等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不论死亡、户籍迁出或新生人口、婚嫁迁入等任何原因,造成承包农户家庭部分成员发生增减变动的,其家庭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应按照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确定的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不得因其家庭人口增减调整其家庭承包地面积。,因此,这种情况有些土地可由子女继承确权,有些则由村集体回收,主要看土地是老人以何种方式取得以及土地类型来来进行判断。,村民承包土地按照法律,土地的确权工作不是属于村委的,而是属于乡级或县级以上的,所以村委不能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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