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出来??怎么算出来?用术语讲,很难理解,我用一个简单的例子给你讲解一下。1、首先这个税种,最终承担税的是最终消费者。2、目前我国一般纳税人的税额为产品市场价的17%。下面举例说明。例如说A、B、C三个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A公司生产空调,出售给B公司,B公司又加价卖给C公司使用,C公司将这空调安在办公室里实际使用了。假设一台空调在A公司生产成本为1000元,卖给B公司2000元,那么A公司除了收取B公司的2000元货款外,还代收2000*17%=340元的税,也就是说A公司实际拿到B公司给的2340元。这340元A公司应当交给税务局。再说B公司拿到这空调后,又卖给了C公司,货品卖价为5000元,那么B公司除了收C公司的5000元货款外,还应当收C公司5000*17%=850元的。此时,B公司买空调时付出了340元的,卖空调时B公司收了850元的,那么B公司实际只需要交给税务局850-340=510元的税既可。那C公司呢?C公司因为买来空调要使用,所以他是最终消费者,最终实际交税的只有C公司,他交给了国家850元的。而A公司和B公司只是个代收代缴,他们两个实际上并没有交一分钱的。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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