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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被辞退应该如何赔偿?
2023-10-06 22:22:56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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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被辞退如何赔偿

现在就哺乳期被辞退的问题,作简要的分析如下:哺乳期在《劳动法》上受到特别保护。所谓的特别保护是指,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除非女职工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等特殊情形。否则用人单位即便出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进行破产重整、经济环境变化,导致原有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需要进行经济性裁员时,也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不得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形式,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反,公司便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旦构成违法解除,公司应当比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和计算的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月工资标准的计算方式是:以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作作为基数。另外需注意的是,月工资标准也不能无限提高,也是有最高限额的,具体是:如果员工月工资标准,高于当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标准,那么月工资标准就按三倍来计算,再高的数额就无法得到支持了。

哺乳期被辞退如何赔偿女职工

单位无故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哺乳期女职工被辞退怎么赔偿

哺乳期是女职工哺育婴儿的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一年。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权解除合同,如果合同还在履行期内,就算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也要等哺乳期期满后才可以。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女方无过错,医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医院应根据其在医院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应该发给女方六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哺乳期被辞退赔偿怎么维权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赔偿,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问:可以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吗?答:一般是不可以辞退哺乳期的女职工。但如果哺乳期的女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实习期刚过就被辞退了,工资也没发,

试用期被辞退说没工资了劳动者可向单位的工会组织请求维权,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可申请调解,或者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一次付清。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该内容由 王若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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