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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给对方钱没钱给如何办
2023-10-07 02:48:43 责编:小OO
文档


离婚判决的赔偿金如果对方没钱支付,如果存在房产、车子等非货币财产,权力方也可以向请求强制执行,如果确实力赔偿,那只能终止执行等待日后对方有钱了再执行,或者通过协议形式以劳务作为赔偿。

一、离婚判决的赔偿金对方没有钱如何办?

1、责任方如果有非货币财产,权利方可以到申请强制执行。

2、权利方先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执行局确认责任方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等责任方有财产时再执行。

3、无力赔偿财产可以赔偿劳务,双方达成协议签字确认后报备案,责任方接受权利方和监督,以付出劳务的方法赔偿。

二、离婚赔偿的条件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三、离婚赔偿要注意的问题

1、过错种类: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都不构成婚姻损害赔偿责任。

2、时间: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责任主体: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特别提醒:婚内损害赔偿不受保护。一方面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的支持。

由此可见,离婚协议书或者判决书约定生效的离婚赔偿金,是必须要执行的,如果对方违反约定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强制执行,即使对方没有可以执行的现金财产,也可以通过名下的房屋、汽车等固定资产进行赔偿,如果确实没有可执行财产,只好等到日后有钱了才可以执行。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

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的规章“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当事人以没钱为由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由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强制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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