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能在拘留所里待多久?
2023-10-11 21:23:06 责编:小OO
文档


这段内容介绍了拘留的法律特征和相关规定。拘留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民事拘留三种,其中刑事拘留是由机关决定采取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处理。在拘留所中,最长拘留时间为20天。对于不符合保持规定的当事人,机关有权给予驳回。

法律分析

最多拘留20天。在拘留所拘留属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长是15天。若两个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最多拘留20天。拘留是指扣留、拘禁。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其中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一、刑事拘留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机关。人民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不论何种拘留,均由机关执行。不管是机关决定的拘留,人民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决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机关执行。到了拘留所多长时间能保释的情况在我国的法律中是有着明确规定的,一般来说,一旦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留的最长不超过20天,其亲属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保释。对于不符合保持规定的,机关有权给予驳回。

结语

这段话介绍了拘留的法律特征以及不同种类的拘留。刑事拘留是指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最长不超过15天;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一般不超过20天;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在拘留所中,犯罪嫌疑人可以被自由,但最长不超过20天。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机关在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提请人民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零九条 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人民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的,可以监视居住。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