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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同居期间财产分手如何分配
2023-10-09 19:11:23 责编:小OO
文档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共同出资并在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房产归属取决于产权登记,出资比例决定份额。

法律分析

依照《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该财产由双方共同出资的、并在同居期间获得的,才能依法分割。

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婚姻中所得财产除法律规定及夫妻双方明确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外,婚后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共有,而同居关系期间所得财产则不然。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之规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所以,是否共同出资购置,共同付出是认定财产权属的关键。

房产归属要看产权登记

在恋爱同居期间双方房产归属判定主要取决于出资证明和不动产产权登记,首先房产证上所署的购房人的名字到底是谁?如果是两个人合买的(即《购房合同》上签署了双方的名字),就共同享有,应属于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多存在于具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如夫妻、家庭之间;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所占份额取决于出资比例

那么,不动产的权利人一定享有房屋产权吗?也不一定。例如夫妻共有的房屋可能仅仅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可见,不动产的登记只是权利的一种公示,该公示与事实本身不一定相符。根据《民法典》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关系解除时,财产分割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共同出资且在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才可依法分割。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婚后财产一般为共同共有,而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需根据共同出资和付出来确定归属。对于房产归属,产权登记和出资比例是判定的关键,登记只是权利的公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出资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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