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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对方不接收怎么办
2023-10-14 11:45:42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主观:

依照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送达共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和外交途径等七种方式。如果一方一直不到领取判决书,可以采用其他的送达方式。比如可以按照对方在 诉讼过程中 所签的地址确认书上的地址邮寄送达。对方即使拒收,也视为送达。还可以由工作人员将判决书送到对方的住所,如果对方拒收,工作人员可以邀请对方所在的基层组织或者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对方的住所即为送达。如果对方搬离原地址的,也可以找到其工作地进行现场送达。如果对方是军人、被监禁的,还可以通过其所在的单位向其送达。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以发出公告,公告发出后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所以,的送达方式比较丰富,最终不会因为对方不签字而导致无法送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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