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在判决缓刑前会进行司法调查吗?
2023-10-15 12:33:40 责编:小OO
文档


判处缓刑需司法局监管,社区矫正机构同意后方可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报告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迁居需批准。缓刑考验期内进行社区矫正,期满且无特殊情况,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法律分析

1、判处缓刑不需要司法局同意,但是判处缓刑之后需要司法局接收并且进行监管。2、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要进行社区矫正,在对被告人判处缓刑前,要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函,征询其是否同意接受该人社区矫正,如果被拒绝,一般就不会判处缓刑了。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拓展延伸

判决缓刑前的司法调查程序和要求

在判决缓刑前通常会进行司法调查,以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判决。司法调查程序包括收集证据、审查相关案件文件、听取辩护意见等。可能会委派法官或调查人员负责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来评估被告人是否适合缓刑。在调查过程中,会考虑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社会背景、悔罪表现等因素。此外,还会参考相关法律和法规,以确定判决缓刑的条件和要求,例如社区服务、心理辅导等。最终,会根据司法调查的结果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缓刑的决定,以实现公正、合法和恰当的刑罚。

结语

判决缓刑是一项涉及多个程序和要求的法律决定。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服从监督,并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告人还需要接受社区矫正。在判决缓刑前会进行司法调查,评估被告人是否适合缓刑,并考虑相关因素。最终,会根据司法调查结果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缓刑的决定,以确保公正、合法和恰当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