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一定要去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的。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如果结婚登记地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等法定管辖地区,则去结婚登记地的起诉离婚是可以,但如果结婚登记地不属于法定的离婚管辖地区,则当事人不可以该地区的人民起诉主张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