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民事关系有: (一)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 (二)他方受有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三)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条件; (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是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