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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想退股,需要所有股东同意吗
2023-10-15 17:05:54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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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同意退股,可依据《公司法》规定的三种法定情形申请退股。股权转让须得到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限公司按《公司法》程序办理。然而,股东退股需符合特定条件,且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无相关依据。股权转让时,需注意公司章程规定和保护其他股东利益,对大股东进行审计、评估,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应作为公司大事项审议决定。

法律分析

一、股东不同意退股怎么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二、股权转让必须全体股东同意吗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股东的权利,不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按《公司法》规定程序办理即可。但有下列情形需慎重对待:第一,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而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此时股东股权转让不可能,是由公司收购,还是通过临时决议同意股东转让股权,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公司控制股东拟转让股权,为保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最好进行审计、评估,以免大股东侵害其他股东情况发生,亦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大股东进行定性、评价。第三,公司对外投资的股权欲转让的,须经董事会乃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作为公司大事项对待,应经审议作出决定。

结语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等。在股权转让方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但转让给非股东的需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程序相对简化,但需慎重对待一些特殊情形,如公司章程规定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控制股东拟转让股权等。在这些情况下,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是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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