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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请假需要什么条件
2023-10-15 16:14:20 责编:小OO
文档


缓刑请假需要条件
1、缓刑期间外出请假理由可以随意,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表,外出时间超过七日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
2、等待申请通过。根据法律规定,缓刑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的条件具体如下: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不能适用缓刑;
2、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适用缓刑,刑法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按以下程序处理:
1、外出时间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服刑人员外出审批表,经司法所负责人审批,同意请假的,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放服刑人员外出证明,并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备案;不同意请假的,应当及时告知社区服刑人员。
2、外出时间超过七日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服刑人员外出审批表,经司法所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同意请假的,由司法所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放服刑人员外出证明;不同意请假的,由司法所及时告知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发生突发性重大变故等紧急情形的,经司法所负责人同意、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口头请假外出,紧急情形消失后应当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社区服刑人员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连续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一年累计请假天数不得超过六十日。
判缓刑就是不收监执行,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出去。缓刑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判刑后怎样才能缓刑
判刑后要想判缓刑,那要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具体如下: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
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不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超过3年,就不符合适用缓刑的对象条件,不能适用缓刑。这是缓刑的对象条件。
2、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3、犯罪情节较轻;
4、有悔罪表现;
要看犯罪分子有无真实的悔罪表现,是否真诚悔过自新,只有真诚悔改自新,确有悔罪表现的才可以适用缓刑。被告人是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丧失社会危害能力的聋哑人、盲人等残疾人,犯罪中止的,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的,主动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主要线索得以侦破其它重大案件的,或者被抓捕归案后能坦白交待犯罪事实,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充分认识,真诚表示悔过自新,真诚表示今后不再危害社会等行为都应当视为确有悔改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主观条件。
5、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这也是实践中最难把握最容易出现问题的要素,对于适用缓刑后是否还能再危害社会应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审查判断,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是否鄙劣、犯罪手段是否残忍奸诈、是否是偶犯、初犯或者连续犯等犯罪要素分析判断他们犯罪的主观恶性的深浅程度,以及是否容易改造,根据在共同犯罪中是否居于主犯、从犯或者胁从犯地位、犯罪后对危害后果的认识等分析判断犯罪的社会危害。只有全面综合分析确实认为适用缓刑不至于再危害社会的方可宣告缓刑。对此可以称之为适用缓刑的社会条件。
6、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7、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
《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受过刑事处罚,仍不思悔改,在释放或者赦免后较短的时间内又犯新罪,足以表明这种犯罪分子恶习难改,甚至是屡教不改,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放在社会上难以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这也是适用缓刑的对象条件。
哪些犯罪不适用缓刑
1、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不适用缓刑。
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三条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有一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2)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3)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4)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九条 【管制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 有悔罪表现;
(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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