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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伤伤残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
2023-10-15 16:05:19 责编:小OO
文档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三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其他费用。被鉴定为三级工伤的职工可保留劳动关系,享受相应待遇,并按需支付生活护理费。如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

法律分析

三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3个月;

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0%;

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工伤的,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来的工作岗位,同时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的待遇。其中,如果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话,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具体按照黑龙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需要注意,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拓展延伸

黑龙江工伤伤残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和申请流程

黑龙江工伤伤残赔偿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在黑龙江省内发生工伤事故并导致伤残的劳动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伤残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主要考虑伤残程度、工资水平和工龄等因素。申请工伤伤残赔偿需要劳动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鉴定书、医疗证明等。单位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转交给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机构进行核定和支付。劳动者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评估工作,以确保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如对赔偿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结语

根据黑龙江省的工伤赔偿标准,三级工伤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以及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被鉴定为三级工伤的劳动者,他们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工作岗位,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果需要生活护理,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劳动者应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和评估工作,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对赔偿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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