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是有机关侦查的,而不是侦查。批准逮捕后,还是需要机关继续侦查的。批准逮捕后,由机关执行逮捕。接着继续由机关侦查,待取证完毕,侦查终结后,才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后,机关就不能再继续办理该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除外)。
机关如果认为人民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将已拘留的人释放。人民应当另行指派审查批捕部门的办案人员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机关。如果复议不被接受,机关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核,上级人民应当进行复核,复核后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并通知下级人民和机关执行。上级人民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是最终决定,机关或下级人民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必须执行。
一、不批捕后第二天释放算超期吗?
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拘留和逮捕这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机关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是有着严格的办案程序的,一般会向我国人民提交出申请逮捕的呈请书,取得逮捕证以后再实施逮捕,但是人民不一定会对所有的情况都批捕的。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第九十条》机关对人民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上级人民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和机关执行。
3、由此可见,人民做出不批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1)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2)对于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二、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机关对人民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上级人民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和机关执行。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