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条旅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