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务诉讼的风险有,原告没有诉讼资格的风险,即原告不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的风险;没有明确的被告的风险;没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的风险,以及不属于受诉管辖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