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类型的,可以开个人的抬头:个人名义的住宿费、火车票、飞机票。以个人名义办的手机话费。以个人名义办的租金。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