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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短信做为证据具有效力吗
2023-10-01 21:52:53 责编:小OO
文档


离婚案件中短信做为证据符合条件的是具有效力的。
符合下列情况,是会将短信作为有效证据的:
1、保护手机内短信不被删除;保存好,手机内容有一定的储存空间。
2、固定下来,公证处的人员公证一下,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具有法定证明效力,对方要提供相当效力大的才能推翻。多数情况下,公证证明是被采纳的。
3、诉讼时,交给,当场制成笔录。办公证时,注意保存手机型号,品牌,这样可以证明手机内容是无法修改的,这个一定要公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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