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具有如下法定事由:当事人因胁迫而结婚,或因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没有在婚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且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男方什么情况算骗婚?
男方骗婚的情况如下: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情况,性向、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况属于骗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结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婚姻有效吗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种类;因胁迫结婚的。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
三、民法精神病人的婚姻是否有效
精神病人的婚姻不属于无效,但是精神病人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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