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诉讼费收费标准:根据财产案件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申请保全措施按实际财产数额交纳,最高不超过5000元;申请支付令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交纳;申请公示催告每件100元。
法律分析
借钱不还诉讼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2)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交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借款人未归还借款将面临相应的诉讼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分为财产案件收费、申请保全措施费用、支付令费用和公示催告费用。根据不同金额或财产数额,收费比例逐段累计交纳,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申请保全措施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依法申请支付令的费用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而申请公示催告则需支付每件100元。以上为借钱不还诉讼费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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