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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工作档案缺失的解决方法
2023-10-01 23:40:27 责编:小OO
文档


退休条件和档案对退休待遇的影响分析。退休年龄根据性别和工作类型确定,参保人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以上。参保前98年需有档案,否则无法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满足标准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金额根据缴纳年限和基数而定。

法律分析

一、在办理退休时没有工作档案怎么办

1、98年之前参加保险的人,需要档案才能退休。

2、98年之后参加保险的人,有无档案都不会影响退休待遇的。

没有档案,不能认定参保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只要实际缴费年限满足当地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限标准即可,即按照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办理退休审批并依此核准养老保险待遇。

二、退休需符合哪些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①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③因病提前退休: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可办理病退。

2、企业和职工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底前达到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须满10年以上)。

三、退休年龄的规定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公民在退休之前有缴纳养老金,并且养老金额缴纳总计十五年之后,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后,办理退休手续即可。不过每个人领取的养老金额都是不等的,缴纳年限越长,基数越高,那么领取的养老金也就会越高。

结语

退休前的工作档案对于退休待遇的影响有一定的规定。对于参加保险的人来说,根据参保时间的不同,是否有档案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没有档案的人来说,只要实际缴费年限满足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即可按照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办理退休审批并获得养老保险待遇。退休的条件包括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达到规定要求等。不同工种和健康状况也有特殊的退休年龄规定。退休前的养老金缴纳年限越长,领取的养老金也会相应增加。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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