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三种: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彩礼应返还的情形
彩礼应返还的情形都有: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哪些情形不用返还彩礼
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即使彩礼的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即使离婚也不可以要求返还。
2、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时间超过两年的: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3、男女双方未婚登同居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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