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女方存在过错,男方才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离婚男方不一定要赔偿女方,只有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根据双方的实际财产情况,由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1、起诉离婚。
女方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递交离婚起诉状,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女方要起诉离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会判决。
2、调解。
我国人民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判决。
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二、离婚补偿的条件和方式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夫妻一方的财产归一方各自所有,不作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无特殊情形,应当平分。
2、权利的享有须以特定义务之履行为对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抚育之子、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要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权利人只能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当事人。
4、离婚补偿的请求只能在离婚时提出,即只有在双方准备离婚或者其中一方提出的离婚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此外,这种补偿并非离婚财产分割的考虑因素,而是一种的诉讼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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