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权行使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尽管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方式进行规定,但是这种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不是完全自由的,公司股东只能是在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则为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之间作出选择,而且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确定的自然人担任,公司章程不得规定由董事会或者经理班子集体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2、登记
法定代表人的登记问题。按照《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由于登记所具有的公示效力,因而在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的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交易相对人依据其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即使已经变更,其行为的效力仍然归属于公司,公司不得借此拒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表见代表
需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表时的情形予以注意,所谓表见代表即是: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或者被撤销职权后,授权文件没有收回,第三人以授权文件的记载与法定代表人从事的交易行为是有效的。因此对公司利益造成的损失由法定代表人承担。
关于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包括的情形有,建筑公司在经营的时候,经营的范围是超出了在工商局登记的范围,偷税漏税,在宣告破产以后,对公司的财产甚至处理等这些,公司法人都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现在基本上正规的公司都是有法律顾问的,这些风险都能够及时的避免。
一、执行董事与法定代表人谁的权利更大?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更大。法定代表人是指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行政正职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法人,其以公司名义对外做出民事行为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与此同时,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负责人,在一定的情况下要承担公司行为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的法定权利有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权利及代表公司诉讼的权利。并且这两项权利是伴随法定代表人身份而存在的。除非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否则这两项权利不会消失。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是不设董事会的公司负责人。只有小型公司或没有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方可设立执行董事,他代表公司对外从事活动,并负责公司的决策和主持日常工作。《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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