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盒装玩具如若要带上车,必须开包检查,在确定其不具危险性,方可携带上车。
法律依据:
铁道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五十二条 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1.国家禁止或运输的物品;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