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包括不得挪用资金、违反公司章程、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等。然而,如果经公司股东会同意,竞业禁止义务可以豁免。法律规定中存在例外,但也有规则。
法律分析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一人独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属于公司高管,对公司高管的义务,公司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四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显然,第五项提到竞业禁止义务,公司高管不得经营与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但是,法律都有另外,如果公司股东会同意,这一义务也可以豁免。
法律的一个原则就是,规则中有例外,例外中有规则。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第一个问题的答案肯定是肯定的。对于第二个问题,一人独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管,有义务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的责任。同时,公司高管不得从事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除非得到公司股东会的同意。法律中存在例外和规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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