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为 6 个月以什么时间起计算
2023-09-30 15:56:34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主观:

一、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及法律效力
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及法律效力就是一种法定优先权,是法律给予当事人的特定权利。优先受偿权即非担保物权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它是一种不表现为 抵押权 、质权、留置权等物权权能的优先受偿权,故称“狭义的优先受偿权”。
二、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几个月
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法律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三、承包人优先受偿权适用条件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适用条件包括:
1.主体方面
虽然法律及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对承包人的范围并未进行性的规定,但一般限定于工程造价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之间,不包括提供技术服务的工程监理单位和属于 买卖合同 关系的材料、设备供应商。
2.客体方面
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发包人未支付的工程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包括承包人完成的、参与完成的或约定完成的建设工程,不包括承包人承建的发包人的其他建设工程价款,更不包括发包人因其他原因形成的对承包人的未付款。
3.受偿范围
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并非建筑工程价款的全部,仅为承包人因承包工程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机械台班费、各种税费等。
4.受偿期限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 建设工程合同 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根据合同白治原则,承发包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延长期限。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