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代开一般指代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代开申请。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3.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 10 万元(按季纳税 30 万元)的,当期因代开专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4.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已代开需作废的,在代开当月,纳税人可向原代开机关申请作废已代开的;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处理。5. 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业、证券业、信用卡业和旅游业企业,向代理人或经纪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代理人或经纪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普通或专用,代开时应出具个人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6.申请代开普通经营额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按次起征点的,只代开不征税。属于同一申请代开的单位和个人,在一个纳税期内累计开票金额达到按月起征点的,应在达到起征点的当次一并计算征税。7.自然人申请代开普通的,申请人无法到场的,可由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8.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的,可以自愿使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9.中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且具备相关运输资格并已纳入税收管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10.自然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后可以申请代开专用。11.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的,可以使用专用第六联或者普通第三联。12.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代开普通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专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章。13.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 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办理流程的公告》 第 代开专用:(1)《代开专用缴纳税款申报单》、税务登记证副本;
(2)代开货物运输业专用:《代开货物运输业专用缴纳税款申报单》、税务登记证副本.
(3)代开通用机打:《代开通用机打缴纳税款申报单》;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报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每日申请代开通用机打金额(价税合计)累计超过10万元的,提供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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