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开申请表》(表格由税务机关提供,申请人填写);
2、申请代开普通的单位经办人、个人(收款方)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或接受劳务服务的项目)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个人小额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入在200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除外)。书面证明必须载明收款方经营行为(或劳务服务)发生的地点、货物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数量、金额以及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付款方为个人的,以签章确认)。
一、普通丢失怎么办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简单的说:就是需要开票方的证明,或者自己有一个符合内控流程的手续,才能作为原始凭证。
二、普通可以开具哪些税率
系统支持填开税率为17%,13%,11%,6%,5%,4%,3%,1.5%,0%和“免税”的普通,但企业应自觉根据当前的填开,所选税率应符合国税局要求,以免造成开具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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