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有利于案件办理和体现法律的人性化,不影响案件处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刑、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等。
法律分析
1、主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是由于犯罪嫌疑人达到了取保候审的条件,采取取保候审更有利于案件办理和提现法律的人性化,因此,会主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且这一措施并不会影响案件的办理,在当事人不能随传随到是,依然可以采取羁押措施。2、取保候审的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建议取保候审的优势和劣势
建议取保候审的优势和劣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优势方面,取保候审可以保障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避免未判决前被羁押的可能性;同时,被告人可以在取保期间继续工作、照顾家庭等,减少对其生活和社会关系的负面影响。然而,取保候审也存在劣势,如可能导致被告人逃避法律追究、销毁证据等风险;此外,取保候审也可能引发社会的质疑,对司法公信力造成影响。因此,权衡利弊是必要的,在建议取保候审时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被告人的背景等因素。
结语
主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是为了更好地平衡案件办理和法律的人性化。取保候审能保障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减少对其生活和社会关系的负面影响。然而,权衡利弊是必要的,在建议取保候审时需要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被告人的背景,避免可能的逃避法律追究和对司法公信力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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