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用人单位未履行赔偿义务,劳动者可起诉。若用人单位已履行赔偿义务,一般不可再起诉。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起诉需满足条件: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属于人民受理范围和管辖。
法律分析
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在用人单位并未按照协议的约定依法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向起诉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赔偿义务的,那么一般不可以再起诉了。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是否可以再起诉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协议生效后,是否仍有权利向起诉?
工伤赔偿协议生效后,一般情况下,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然而,如果您认为工伤赔偿协议存在违法、不公正或不合理的情况,您仍然有权向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将会对工伤赔偿协议进行审查,以确定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认定协议存在问题,可能会对其进行修订或撤销,并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相关赔偿。因此,即使工伤赔偿协议生效,您仍有权利通过寻求公正和合理的赔偿。
结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若认为协议存在违法、不公正或不合理的情况,仍可向提起诉讼。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将对其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有效。如果认定协议存在问题,可能会修订或撤销,并判决相关赔偿。因此,即使协议生效,劳动者仍有权利通过寻求公正和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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