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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拆分计税有税务风险么?
2023-10-01 07:04:50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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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方法一

单独计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方法二

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 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按照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规定,进行年度汇算,参考汇算公式: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方法三

拆分一笔最优配置数使用单独计税,余下并入综合所得

在总的综合所得既定情况下,如果拿出一定比例来作为年终奖发放,并使用年终奖单独计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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