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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纠纷,可以找哪些管辖
2023-10-01 03:08:13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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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纠纷由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由于离婚纠纷、抚养权纠纷案件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就是管辖的。

一、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权?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管辖。

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管辖。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也有明确的规定。

(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管辖。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劳动教养;

4、监禁。

(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三)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况下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管辖。

二、返还不当得利由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管辖的一般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需要按照被告就原告来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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