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积金的需要满足贷款条件或者装修条件,与抵押无关。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