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货方已经抵扣,那是不需要退回的。但开红字的信息表需要购买方申请,审核通过后,购货方需要将红字信息表盖上公司公章或专用章给销售方,销售方根据红字信息表开红字给购买方;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则需要退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