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发生医疗事故但是医院不承认的,处理如下:
1、可以根据规定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2、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起诉。《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双方自愿协商;
申请人民调解;
申请行政调解;
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