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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的身份证多久能拿到
2023-10-01 16:20:25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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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的身份证多久能拿到

1、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2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补领身份证后,最迟可以在受理后的90天内,领取到身份证;2、申请补领身份证的领取时限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地区是20个工作日,浙江省是受理之日起的30日内,可领取,具体应事先咨询受理点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以浙江省为例,补领身份证的程序及领取时限,可以参照如下:第一步:办(理)证(件)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受理点提出异地申请。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第二步:采集信息。申请人身份信息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和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第三步:缴纳工本费。按照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40元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第四步:证件领取(时间及方式)。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至异地办(理)证(件)受理点。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委托人代(为)领(取)的,应告知要求申请人在30日内到异地办(理)证(件)受理点核验证件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二、补办多久能拿到

身份证办理期限1、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交通便利的一个月左右就可以领取,如果未到领取时间想急用身份证时可以电话询问办理派出所或通过机关网站查询进度,确定办好后再去领取;2、临时身份证办理期限为3日内,但目前一般当天可以领取;3、加急身份证办理时间为7至15日。附: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补办身份证没有拿到新身份证时旧的那张还可以用吗

只要在身份证丢失的情形下,才可以依法补办身份证,如果旧身份证仍然存在的,不需要补办,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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