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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要多久?
2023-10-01 16:17:00 责编:小OO
文档


关于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要多久?的法律问题,

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要多久?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检查院要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天。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审查起诉的方式有哪些?

1、审查案件,应当阅卷审查,制作阅卷笔录。

2、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

3、对证人证言笔录存在疑问或者认为对证人的询问不具体或者有遗漏的,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

特别关注: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询问被害人、证人时,应当分别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三、审查起诉要查明哪些内容?

人民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

1、事实清楚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

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犯罪的性质与罪名互相联系,密不可分,如果只认定了犯罪性质,而不认定具体的罪名,性质也难以定准。因为在同一性质的犯罪中,法律又规定了若干罪名。可见,审查犯罪性质与审查具体的罪名,应当同时进行。

2、是否追责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相关的法律中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

3、附带诉讼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于全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保护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一般是需要在最晚的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如果案件的情况比较复杂的并且涉及到的作案人员较多且有流窜性质的,那么经过向上级的申请是可以再延长十五日的时间的。改变管辖的,需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时间。

相关内容:立案监督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立案监督的程序是怎样的

检察机关立案是人民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机关或者人民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为确保立案质量,检察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定程序立案。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的程序是:

1、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

2、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

3、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

4、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重大、复杂或者疑难的案件,还要由检察长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经过批准或决定以后,由承办人填写《立案决定书》,人民据此正式对案件展开侦查。

《立案决定书》要载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涉嫌的罪名、立案的法律依据、立案的机关、立案的时间等内容,立案决定书上要有检察长签字印章。《立案决定书》是人民依法对案件正式侦查的依据,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前提条件,必须认真制作。

为了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最高人民检察委员会第十届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人民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立案、逮捕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试行)》和《关于省级以下人民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批准的规定(试行)》。规定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决定立案、逮捕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备案审查;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拟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的,在履行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后,报请上一级人民批准。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职务司法保障的规定,最高人民对依法决定对人民代表立案的程序作了特殊规定:

1、对担任本级的犯罪嫌疑人立案,直接向本级团或常委会通报情况。

2、对担任上级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向该代表所属的同级的通报情况。

3、对担任下级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所属的团或常委会通报情况,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同级的通报情况;对担任乡、民族乡、镇的的犯罪嫌疑人立案,由县级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对担任两级以上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分别按照上述方式通报情况。

4、对担任办案单位所在省、市、县(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应当委托该代表所属的同级的通报情况。担任两级以上的,应当分别委托该代表所属的同级的通报情况。

二、立案监督的特征有哪些

刑事立案监督是人民对机关应当立案的案件没有依法立案,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的,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立案监督有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表现为刑事立案监督是一种司法救济程序。而不是刑事立案程序必经的法定监督。刑事立案主体依法享有刑事立案权,但这种权力是附有条件的,必须在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运作,当出现刑事立案活动可能造成司法不公时,这种权力将受到刑事立案监督权的制约,检察机关将依法提供司法救济;

其次,从刑事立案监督的目的来看。是为了纠正刑事立案主体在刑事立案活动中的司法不公现象,确保刑事立案活动正确合法地进行,防止司法,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刑事案件当事人的正当权利,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地实施;

再次,刑事立案监督具有强制性。检察机关发出的《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和《通知立案书》具有强制性和确定性,不得复议,刑事立案主体必须按要求及时履行职责,否则即为违法;

最后,刑事立案监督既包括依据刑事实体法进行的实体监督。又包括依据刑事程序法进行的程序监督。其实体监督主要是对刑事立案条件等的法律监督;其程序监督主要是对刑事立案程序是否规范以及管辖等的法律监督。

经过以上介绍,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立案监督的程序是怎样的吧,同时还为大家整理了立案监督的特征。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优律师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解答。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时间是多久?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有多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对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法定期限有多长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审查起诉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有哪些?

人民审查起诉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审查起诉部门管辖什么刑事申诉?

人民审查起诉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如下:

(一)不服人民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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