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如果刑事案件是属于公诉案件的,机关侦查结束后要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由提起公诉,刑事案件移送到后,应该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案件移送后,有一个月审查起诉时间,如果在这个月内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应向提起公诉,如果还不符合起诉条件就将案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机关有一个月补充侦查时间,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应在一个月内提起公诉或再次退回机关补充侦查。如果是退回机关补充侦查,那么补充侦查时间也是一个月内再次移交机关审查起诉,的审查期限也是一个月作出决定(起诉或不起诉),在审查期间还可以两次延长审查期限,每次15天。所以案件从移送审查起诉次日起最长可以五个月时间才起诉到。最快人快是在一个月内起诉到。人民受理后二个月内判决,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