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户口迁出,原农村田地能要回吗
2023-10-01 16:13:36 责编:小OO
文档


户籍迁移程序及规定

1、办理“三投”、购房、“投资经商”的落户程序:

(1)夫妻投靠:凭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到居住地户籍派出所填写《申请落户审批表》后,到县(市、区)派出所工作指导科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2)老人投子女: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到本市投靠子女的,凭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子女单位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到居住地户籍派出所填写《申请落户审批表》后,到县(市、区)派出所工作指导科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3)子女投父母:凡未满22周岁的未婚人员需投靠父母的,凭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到居住地户籍派出所填写《申请落户审批表》后,到县(市、区)派出所工作指导科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4)购房:凭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私有房屋产权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到居住地户籍派出所填写《申请落户审批表》后,到县(市、区)派出所工作指导科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5)投资经商:凭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工商执照》、《验资证明》、税务登记等,到居住地户籍派出所填写《申请落户审批表》后,到县(市、区)派出所工作指导科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2、大中院校学生办理户口迁出迁入程序:

(1)凡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

(2)毕业的大中专学生有接收单位的,凭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接收单位介绍信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返籍待业的,凭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到派出所可办理落户手续。

(3)退学、转学、肄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凭学校批准文件,直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3、其它户口迁移补充规定:

(1)市内迁移,取消委组证明和派出所所长审批签字,由责任民警签字后,可直接办理。

(2)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

(3)我市考取外地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不办理迁出户口手续。

(4)新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可自愿选择。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父或母户口簿、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5)变更、更正户口登记中的户主、文化程度、服务处所、职业、婚姻状况、兵役情况等项目的,依据变化情况的有关证明到派出所办理,不需要到县(市、区)派出所工作指导科审批。

(6)变更、更正民族的,依据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批准证明,到派出所办理。

(7)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劳动教养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

(8)死亡注销可凭医院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到派出所办理。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