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复杂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犯罪集团案件、逃逸犯罪等。可以经省批准再延长两个月。对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经省批准再延长两个月。然后,机关办案人员将起诉意见、案卷和证据移送,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
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公诉科审查后,写公诉书,向相应提起公诉。也就是说,一般一个月到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因此,从逮捕后到起诉时,一般是3到4一个月。情况复杂、交通不便、退回机关补充侦查的,最多需要一年左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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