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军人同意离婚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