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结婚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3-10-02 10:38:08 责编:小OO
文档


1、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场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少数民族男年满20周岁,女年满18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2、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三张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不得使用艺术照和婚纱照。

(1)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门更正。

(2)当事人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户籍证明应当加盖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的公章或者户口专用章。

(3)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当事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户口簿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4)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迁移证或者迁移证明办理结婚登记。

(5)当事人无法提交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当事人提交的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6)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7)退伍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处于待安置期间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退伍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门出具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代替,安置部门的待安置未分配证明和入伍证明材料复印存档。

(8)服刑()人员办理结婚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代替。

3、申请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4、申请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5、婚姻登记管辖权:我国的婚姻登记管辖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