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法》规定,打人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为了控制逃犯,可以使用暴力手段。然而,一旦嫌犯已被控制,继续使用暴力就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督察投诉。根据《人民法》第十一条,可以使用警械来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然而,该法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不得有一系列违法行为,包括敲诈勒索、殴打他人、违法处罚等。如果有这些行为,也可以进行投诉。
法律分析
打人要看是在什么情况下打的。如果是为了控制意图逃跑的逃犯,那么打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嫌犯已经被控制,而仍继续使用暴力,就是违法的。可以到该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督察那里投诉。
根据《人民法》第十一条规定,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机关的人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
《人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的;
(九)接受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务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拓展延伸
暴力行为的法律责任
暴力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安全的执法人员,必须遵守法律和职责。如果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使用过度的暴力或非法手段,他们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面临刑事指控、民事诉讼,甚至可能被开除或停职。同时,受害者也有权利向机关投诉并要求赔偿。为确保公正和透明,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涉及暴力行为的投诉进行调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和公众的信任。
结语
打人需根据情况而定,控制逃犯可使用暴力,但非法。可向上级投诉。根据《人民法》,有权使用警械,但不得有违法行为。暴力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可能面临刑事指控、民事诉讼,甚至开除。受害者有权投诉并要求赔偿。应建立监督机制,调查投诉,严肃处理违法行为,维律秩序和公众信任。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九条 负责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或者办案部门应当严格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确保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三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机关应当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被害人是否自愿和解,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机关审查时,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可以听取双方当事人亲属、当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员以及其他了解案件情况的相关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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