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时间通常为三到六个月,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起诉前应提供书面借据或必要事实根据。借贷纠纷中,若借贷关系明确,可缺席判决;如难以查明,可中止诉讼。债务人下落不明时,可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若不应诉,对于明确借贷关系者可缺席判决,否则中止诉讼。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纠纷需收集充分证据,以加快案件结案速度,一般为三至六个月,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一、民间借贷起诉要多久才会结案?
民间借贷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个月内审结,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民间借贷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一)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间借贷在发生纠纷之后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在处理之前就需要多收集相关的证据,从而才会让更快的结案,一般快者三个月,慢者六个月,如果遇到情节复杂的那么还会适当的延长,所以,不同的情形会做不同的处理。
结语
民间借贷案件通常在三到六个月内审结,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可申请强制执行。诉讼流程包括提交诉状、证据交换、开庭审理、判决宣布等。债务人出走或下落不明时,是否有借贷关系明确将决定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借款人应妥善保留借款合同和凭证等证据材料,以便案件处理。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纠纷需要充分收集证据,以加快案件结案速度,一般为三至六个月,特殊情况可能延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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