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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的红灯罚款标准是什么?
2024-02-28 10:56:34 责编:小OO
文档


根据新交规,闯红灯将被扣6分并罚款200元。如果司机及时停车,即使车头过了停止线但车尾未过,一般不会被处罚。对于处罚结果不满的驾驶人,可向交警部门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了信号灯的使用,包括绿灯准许通行、黄灯已越过停止线可继续通行、红灯禁止通行等。闯红灯行为的处罚根据实际情况,严重情况将被从严处理,可提出行政复议。

法律分析

一、新交规闯红灯扣几分罚多少钱?

新交规闯红灯扣6分,并罚款200元。

如果司机误闯红灯立即停车,即使车身车头已经过了停止线,但车尾没有过线时停车,一般不会被处罚。但是如果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前行就会被认定为闯红灯,所以行车中一定注意路口信号灯、停止线等标志,还要注意保持安全车距。

如果驾驶人对违章处罚结果不服,可以向交警部门进行复核申诉,如果确实属于电子眼误拍、避让事故车辆等情形的,可以撤销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于交通信号灯的规定

第三十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2.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表示:

1.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2.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闯红灯的行为,是需要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的违章情况来进行处罚的,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还需要从严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事项的认定存在异议的,还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来进行处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于交通信号灯的规定,新交规闯红灯将被扣6分,并罚款200元。在行车过程中,我们应当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和停止线等标志,保持安全车距。如果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交警部门进行复核申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将会被从严处理。如有异议,可提出行政复议。行车安全,我们共同关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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