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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期限是多久?
2023-12-27 04:02:31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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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期限与土地性质相关,不同土地有不同的使用年限。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年限,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为30-50年,林地为30-70年。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需要申请、调查、审核和审批等程序。不同性质土地的使用年限不同,例如用于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用于经营性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因此,了解土地的性质对办理土地使用证非常重要。

法律分析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期限是多久

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

《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另外关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应该是没有年限的。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无相关的行规。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继承,倘若迁出某村,自然不再享有。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综上,这和土地的性质(用途)有关(例如:是集体土地、无偿划拨还是有偿征用),不同性质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仅以商品房(有偿征用土地)为例:用于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用于建造经营性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

所以先弄清楚土地的性质是非常重要的。

结语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限的长短与土地性质相关。根据《民法典》,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为30至50年,林地为30至70年。宅基地的使用年限通常没有,可终身使用并可继承。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包括申请、调查、审核和审批等步骤。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各不相同,例如,用于住宅建设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而用于经营性房屋建设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因此,了解土地性质对于确定使用年限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提出申请,由乡、镇报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路规划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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